试用期是指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不是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不是符合自己需要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网友咨询:
试用期能否不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不能,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打造劳动关系。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打造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劳动合同应当拥有以下条约:(一)用人单位的名字、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址;(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风险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情。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必须具备的条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守旧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情。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越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按期限和无固按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越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打造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