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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合同是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www.kangleee.com 2025-02-20 劳动纠纷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合同是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国劳动合同法推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实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根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根据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

以上就是记者为你筹备的有关法律常识,假如你还有问题,建议你向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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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劳动工伤 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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