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要紧方法,劳动仲裁的机构一般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劳资双方经过劳动仲裁还解决不了的争议才能提起诉讼,那样什么纠纷适用劳动仲裁?
网友咨询:
劳动关系中什么争议可以劳动仲裁?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打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与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推行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与聘任员工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事业单位与其打造人事关系的员工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与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社会团体与其打造人事关系的员工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与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军队文职职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职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置的其他争议。
河南博苑律师事务所王金富律师分析: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国内,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组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状况书面公告当事人。
2.双方调解
调解达成共识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址书面公告双方当事人。
4.仲裁裁决
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强制实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调解书、裁决书),应当根据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离职、辞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与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