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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什么

www.srmtwh.com 2025-02-18 合同纠纷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备国家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合同的法定解除情形有什么?

律师解答: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状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按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

律师补充:

当事人一方依法倡导解除合同的,应当公告他们。合同自公告到达他们时解除;公告载明债务人在肯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公告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他们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公告他们,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法依法倡导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倡导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他们时解除。

《中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按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

Tags: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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