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的关系

www.sccdkb.com 2025-02-24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的关系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是一种特定的劳动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受劳动合同法的规范与约束。

《中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情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与派遣期限、工作职位等状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按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同意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职位和职员数目、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法与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依据工作职位的实质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能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能克扣用工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能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成本。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区域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些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根据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范实行。

读者假如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忙,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文书推荐:传媒公司职员劳动合同司机岗劳动合同范文最新美甲师劳动合同项目用工劳动合同书范文

Tags: 劳动工伤 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