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服务期?服务期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服务期比劳动合同期长如何解决?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但约定服务期的期限是有严格的条件的。针对这三个问题,律图我们将在下文中为大伙做详细介绍,期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
1、什么是服务期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投入并致使劳动者获得利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成本,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其它待遇,使劳动者学到了本事。同时,用人单位使劳动者同意培训的目的,在于劳动者回来后为单位提供约定服务期期间的劳动,劳动者服务期未满辞职,用人单位期待落空。通过约定服务期,可以大体平衡双方利益。
2、服务期的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年限。在立法过程中,一种建议觉得,约定服务期限制了劳动者自由流动,对市场配置有影响,要有公共政策方法配合,做出限制,不可以任由双方约定,如法律应当做出规定服务期最长不可以超越几年。另一种建议觉得,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同意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需要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须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肯定年限,不然,就有义务承担赔偿培训成本的责任,只不过按比率递减而已。所以,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同意专业技术培训未来的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中没对服务期的年限做出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第一,要体现公平适当的原则,不能滥用权利。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薪资调整机制提升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3、服务期比劳动合同期长如何解决
服务期是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成本,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你第一得确认自己获得的培训是不是是专项培训,因为缺少有关信息,笔者不作过多判断。这种单独订立的期限总是会与劳动合同中签订的期限相冲突,从而引发争议。
服务期是得到用人单位和同意培训职员双方签字确认的,具备相当的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通常都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签订涉及服务期的培训协议,所以从双方的意思推敲上应该赞成根据服务期约定的期限履行。虽然服务期协议一般依靠劳动合同关系而存在,但简单地靠劳动合同否定服务期是错误的。
服务期的期限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在服务期超越劳动合同的期限时,可以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至服务期终结。不了解我们的文章有没帮助到大伙,不过我们也非常感谢大伙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