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住宅的适用年限是70年,住宅用二手房的用法年限是70年减去已用年数。
依据《中国城镇国有土地用权出让和出售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作用与功效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国城镇国有土地用权出让和出售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用户通过出售方法获得的土地用权,其用年限为土地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法年限减去原土地用户已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