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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保管合同应注明的内容

www.huikebi.com 2025-02-18 合同纠纷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含下列事情:

(一)存货人的名字或者名字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目、水平、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合;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与保险人的名字;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Tags: 合同法 合同纠纷 其它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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