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际中,大家总会彼此赠送东西,这在大伙关系和睦时就能增进感情,后来如果关系恶化了,总是赠与了东西的人就会想反正关系也不好了,那本来也是自己赠与的,难道不可以要回已经赠与的东西?
事实上,并不是是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想要回来的时候就能要回来,要看具体的状况。
第一,假如只不过口头赠与或者签订了赠与合同,但赠与的财产还没交给赠与人的,此时可以撤销原先的赠与,也就无需将赠与的东西给受赠人了。这种撤销不适用于救灾、扶贫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还有公证的义务。
第二,赠与的东西已经交给了受赠人的,通常情况下就不可以需要受赠人返还了。一旦双方就赠与达成合意的,赠与就具备法律效力的,不是大家一般所想的,那原本是我的东西,我送给了你之后,后来不想给了,需要返还也是适当的。
不过如果受赠人可以证明同意赠与人有下列的行为,即便赠与物已经交给受赠人的,赠与人也还是可以撤销原先的赠与,让赠与人返还所赠与的东西。
1、紧急侵害了赠送人和近亲属的利益;
2、抚养义务没履行的;
3、赠与附加的义务没履行。
同意赠与的人在应当返还赠与物的时候不准时返还给赠与人的是无权占有,再没办法协商的状况下,赠与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到法院起诉,需要受赠人返还赠与物,甚至是赔偿所导致的损失。在平时中霸占原先赠与的房子不返还的时有发生,赠与人通过积极的起诉来维护权是相对有保障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