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职员要遵守企业的规章规范,同意公司适当的安排与调整。因此,有的公司为了业务安排,会对公司职员做调岗处置。但,将职员调岗后,有的职员不适应新职位,并且工作强度、待遇等也发生变化的,或许会损害职员的合法权益。
实质中,发现公司要做调岗安排的,职员假如不愿同意,可以反对。
由于按规定,公司做调岗安排时要满足以下的首要条件:
1、公司要与职员协商一致;
2、调岗时需要采取书面形式。
并且,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公司若没经过协商一致单方调岗,职员有权拒绝,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当然,假如公司强制调岗,双方因此产生较大争议的,职员可以整理好以下材料去申请仲裁:
1、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并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看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职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薪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整理好这类材料之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常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实,目前不少公司调岗时,会以当初签订劳动合同的条约为首要条件,因此,有的职员在公司筹备调岗时,会处于弱势。不过,只须公司确实侵犯职员权益的,即可与时采集有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