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因为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认识、存在合作关系等各种缘由,总是双方没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仅凭口头约定,就开工了。这样的情况,是极易发生纠纷,并引发官司的,然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充分的证据一定没办法胜诉。那样没签工程施工合同,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材料呢?
建筑工程官司可以筹备什么证据材料
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发生纠纷,有没办法协商处置时,打官司就是双方最好的选择了,但到法院打官司,是需要讲证据的,只须证据充分,才能胜诉。通常情况下,都可以采集以下证据材料:
1、书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同的工程推行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含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承包商的价格文件,包含各种工程预算和其他作为价格依据的资料,如环境调查资料、标前会议和澄清会议资料等。
2、来往信件(信件、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同信、公告,对承包商问题的回话信等。这里注意,商讨性的和意向性的信件一般不可以作为变更指令或合同变更文件。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质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6、工程照片。
7、气象报告。
8、工程中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别报告。
9、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状况,水、电、路状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10、.建筑材料和设施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包含:薪资单、薪资报表、工程款帐单,各种收付款原始凭证,总分类帐、管理成本报表,工程本钱报表等。
总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想要取得官司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资料。如果案件状况复杂、涉案金额大,或不了解如何采集证据资料的,可以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帮助处置,尽最大可能保障自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