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必须要尝试下申报工伤,不少地方是有文件规定农民工工地受伤是被认定为工伤的,即便工伤认定不上也可以起诉提供劳务者受害需要人身损害赔偿的。
裁判规则总结:
1. 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为首要条件。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拥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遭到损害的,由同意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一方依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发包方合法发包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分包方将工程分包给没用薪资质的包工头或其他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当事人在工地工作时受伤,雇主没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者不具备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之情形一般是先走工伤认定,假如不可以可以提起人损诉讼,但工伤认定成功,不可再诉人损。
5.当事人在工地工作时受伤,雇主与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且具备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可以帮助申请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认定失败可以进行确认劳动关系之诉。然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6. 当事人在工地工作时受伤,雇主系个人包工头这样的情况认定为工伤的困难程度较大,一般是以实质雇主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但承接案件之后或许会与单位达成调解或可有所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