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处罚种类有什么
违法行为惩处有行政管理制裁和刑事惩罚。行政有罚款、吊销证书、停产停业等;刑事有管制、拘役、有期等主刑,还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有时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类型:(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减少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拓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事故赔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事故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一般包含医疗费(实质发生的医疗成本)、误工费(因误工降低的收入)、护理费(护理职员的误工损失等)、交通费(实质支出的交通成本)、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导致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生活活费等。导致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生活活费等。赔偿数额需依据事故责任、受害人的具体状况等原因综合确定。比如,医疗费需提供合法医疗票据,误工费需有误工证明等。不相同种类型的事故,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范围或许会有所差异。
3、事故责任认定的有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事故责任认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常来讲,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有哪些用途与过错的紧急程度来确定责任。比如,一方当事人有过错致使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依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有哪些用途与过错的紧急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致使事故的过错,是交通意料之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除此之外,机动车辆与非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驾驶员、行人没过错的,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驾驶员、行人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适合减轻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辆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低于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事故处罚种类一般包含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譬如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等。刑事处罚则包含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与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责任人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