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方位。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名字、币种、数额、作用与功效、期限、利率、还款方法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别人提出的借款需要,出借人务必要问明他们的借款作用与功效,决定当借不当借,假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交易毒品或贩卖***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是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利息约定明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合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能超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还规定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另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
4、看重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国内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了解或应当了解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因为有些出借人不了解这一规定或者是碍于情面,不想伤和气,在有效的期间内未准时有效地催要欠款,导致债权没办法达成。故当事人要加大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准时起诉,以保护我们的合法债权得已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