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成立借款关系后,到了还款期限他们不积极的话,债权人倡导还钱时,要先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所以债权人维权时,要拿借条等可以证明的证据。但,有的人借钱的时候为防止麻烦,不打借条直接给他们转账,致使只能提供转账凭证。那样,这就要了解转账凭证是不是能证明。
实践中,当事人间的转账凭证不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所以债权人起诉时,只有这份证据的,将非常难得到证明。
并且,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采集以下的证据:
1、可以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所以,假如双方签订了借条,那样要直接拿出借条来证明。假如双方没借条,只不过口头约定借钱的,债权人起诉时,要提供形成借款关系的时间、地址、金额。
并且,约定借钱时,假如有第三人在场的,要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双方约定了担保人的,要提供担保协议、抵押物与担保人信息。
具体而言,要提供担保人的名字、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双方签订了担保协议的,要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约。
如果是提供了抵押物,要提供抵押物的名字、数目、借款数额、存放地址和保管人的名字。
3、借款每人逾期不还、未全还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期间倡导权利的证明材料。
因此,债权人起诉还钱时,由于转账凭证很难证明存在借款关系,所以最好是先筹备好以上的证据材料。如果是借款数额较大,并且非常难提供证据的,譬如没借条,那样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