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为了保障买卖顺利,一般都会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了防止日后债权人提供的物保被转移了,债权人更一般需要提供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保证责任,但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时却非常难向债务人追偿,也不了解是不是可以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事实上,担保人的权利也是遭到法律的保护的。
一些小心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尤其是担保人与债务没紧密的利益关系,并且对自己承担了担保责任后追偿权能否达成不确定的状况下,可以需要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假如债务人事先就明示不会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可以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当然,第三人需要提供反担保也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1、第三人要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需要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三人不可以在自己还没履行担保责任,就需要债务人为直接提首要条件供反担保。
2、由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别的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在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后,债权人就和担保人没其他的关系了,担保人不可以对债权人行使追偿权,一般也不可以直接需要债权人做为反担保人。
3、能需要提供反担保只限于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了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状况;
以留置和定金提供担保的,基本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因此就能没能需要提供反担保。
4、反担保要使用书面形式
因为法律意识不强,口头担保的状况多不胜数,如此是不利于保障自己的权利,有时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反担保的需要使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些,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最后,在自然人提供保证分为自然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不过用于反担保的自然人保证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有较重的责任,所以需要是有清偿债务能力且于被担保人有密切关系的个人,在需要提供反担保时需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