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手段,防范疫情的扩散,多数人都自觉的待在家,降低外出的机会,防范可能出现的病毒感染。那样辽宁疫情期间薪资如何算,好律师网记者整理了有关法律常识,供大伙学习参考。
辽宁疫情期间薪资怎么样算?
1、2020年新年延长假期薪资待遇怎么样确定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新年假期的公告》需要,延长2020年新年假期至2月2日。在新年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可以安排补休的,根据高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的200%支付薪资报酬。
2、企业延迟复工期间薪资待遇怎么样确定
答:依据《辽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公告》(辽政办明电〔2020〕6号)需要,除《公告》中规定情形外,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依据《辽宁薪资支付条例》、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公告》(人社厅明电[2020]5号)关于停工、停产期间薪资支付有关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规范支付劳动者薪资,即企业延迟复工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规范支付劳动者薪资,超越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有关休假的规定支付薪资;对企业需要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薪资。
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薪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可以安排补休的,根据高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薪资的200%支付薪资报酬。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手段期间的薪资待遇怎么样确定
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因被隔离治疗、隔离察看等隔离手段致使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出勤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薪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病人,企业根据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薪资。
4、因政府采取紧急手段不可以按期返岗职工薪资待遇怎么样确定
答: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手段致使职工不可以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薪资支付有关规定实行,即延迟复工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规范支付劳动者薪资。超越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有关休假的规定支付薪资;对企业需要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薪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手段职员的薪资待遇不适用此项政策。
辽宁疫情期间薪资的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置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察看期间与因政府推行隔离手段或采取其他紧急手段致使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察看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手段结束。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资、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法稳定工作职位,尽可能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规范支付职工薪资。超越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职工没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方法实行。
3、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当事人不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暂停。从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致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很难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4、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月24日
以上就是2020年辽宁疫情期间薪资如何算?疫情期间薪资的依据内容的具体内容了,综合以上介绍,在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中,企业职工们最为关心他们的薪资问题,由于很多企业推迟了上班,看了上面的介绍,相信大伙对工待遇有了明确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