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上班薪资待遇可以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认定的方法和标准发放,但涉及到用人单位无力承担和发放的,可以适合降低薪资待遇,但不能超出有关规定需要的最低薪资待遇。
疫情期间上班薪资待遇如何发放?
根据正常薪资待遇发放,因疫情影响致使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薪资支付的状况,但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薪资标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资、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法稳定工作职位,尽可能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薪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规范支付职工薪资。超越一个薪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职工没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方法实行。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当事人不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暂停。从暂停时效是什么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致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很难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能解除合同,职员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察看期间与因政府推行隔离手段或采取其他紧急手段致使不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察看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手段结束。
以上就是关于疫情期间上班薪资待遇如何发放的具体内容,上述公告明确需要,在疫情期间,虽然劳动者并未工作,但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的规范来支付薪资待遇,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疫情期间的社会稳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处置有关薪资支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