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子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子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情,以房子拆迁通知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准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讲解工作。
房子拆迁通知是在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审察批准拆迁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向被拆迁人宣布拆迁决定的一种方法。由于房子拆迁涉及面非常广,关系到很多居民、单位的切身利益,为便于公众阅读知道的通知方法,有益于让公众知道拆迁范围、拆迁面积、拆迁期限与其他关于拆迁的事情。其目的之一是,让被拆迁人理解房子拆迁是国家建设的需要,是城市规划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服从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拓展,保障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工作;其目的之二是,告知被拆迁人应当享有些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以保证自己合法权益得以达成。
为了使拆迁工作顺利拓展和具体落实,拆迁通知发出后,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准时、耐心、仔细地为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讲解工作,并对拆迁范围内的每一个被拆迁人的实质状况做深入调查。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筹备。
拆迁通知,一经发出,就要产生巨大的影响,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1自通知确定的拆迁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各公民、法人或其他单位分别享有些国有土地用权丧失,收归为国有,并同时出货给拆迁人享有。虽在拆迁通知前,拆迁人已经获得通知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用权证,但未直接达成对土地的控制和支配。一旦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发出拆迁通知,拆迁人就实质地成为国有土地用的享有者。
2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所有房子、附着物的所有权和用权都遭到限制,不能改变房子和土地作用与功效。不能出租房子。
3通知发布之日起,被拆迁人享有需要拆迁人进行补偿和安置的权利,而拆迁人负有此义务。
4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拆迁范围内不能新建、扩建、改建房子和其他附着物。未开工的项目,不能开工;正在开工的项目,应立即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