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日常,抵押借款的现象早已数见不鲜。不少人为了可以拿回借出的大笔钱,都会需要债务人(借款人)提供房子、汽车等高价值财物作为担保,签订担保合同,并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时,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出借人)所有。但抵押物的价值一般都会高于债务人所借的款项,一旦债务人无力还款,十有八九都会产生纠纷,由于不少人其实并不了解债务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能不能直接占有抵押物?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能直接占有抵押物
可能不少人觉得既然债务人无力还款,那房子就应该归债权人所有些诉讼请求合情合理,但事实上,这是违法无效的。
国内担保法明确规定,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权人与抵押人不能在合同中约定:假如债务人还款期限届满时无力偿还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所有类似条约都会因违法而无效,又由于此类条约是合同的主要条约,合同主要条约无效的,整个合同无效,所以此类抵押担保合同无效。
因此,实质上当债务人不还钱或无力还钱时,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占有抵押物的。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追偿
在债务人不还款或无力还款,抵押担保合同又无效的状况下,不代表债权人没其它方法追回借款。容易见到的追款方法如下:
1、债权人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债务人,通过法律手段追款。出借双方的借款合同,不会由于抵押合同无效而遭到影响的,债权人依旧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需要还本付息,且胜诉后,还可以拿着已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来受偿。
2、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越债务人不可以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尽管担抵押担保合同无效,但只须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担保人存在过错的。也可以需要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至多可以需要担保人清偿债务人现有欠款的二分之一;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担保人追偿。
所以如由于抵押担保合同发生纠纷,自己又未能妥善解决的,大家建议最好委托专业担保合同律师帮助处置,依据专业的法律建议拟定适合的追偿策略,尽最大的可能追回借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