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亡供养抚恤金是哪发
工亡供养抚恤金一般是由统筹区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这一规定明确了抚恤金的发放机构,即负责社会保险管理的有关部门。
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在符合肯定条件时,有权向这类机构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2、工亡供养抚恤金领取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工亡供养抚恤金的领取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亲属范围: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包含配偶、子女、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特定亲属。
2.特定情形:除去亲属范围外,领取抚恤金的职员还需符合特定的情形。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等,在符合有关规定的状况下,均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3.排除情形:应该注意的是,假如领取抚恤金的职员存在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就业或参军、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等特定情形时,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3、工亡供养抚恤金停发状况
工亡供养抚恤金的停发状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年满18周岁且拥有劳动能力:当领取抚恤金的职员年满18周岁且拥有劳动能力时,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这是由于此时该职员已经拥有自我谋生的能力,不需要再依靠抚恤金生活。
2.就业或参军:领取抚恤金的职员假如就业或参军,也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这是由于就业或参军意味着该职员已经有了稳定的收入来源或生活保障,不需要再依靠抚恤金。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假如工亡职工的配偶再婚,也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这是由于再婚意味着该配偶已经有了新的家庭和生活保障,不需要再依靠抚恤金。
4.被收留或死亡:领取抚恤金的职员假如被别人或组织收留,或者已经死亡,也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假如领取抚恤金的职员在被判刑收监实行期间,也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但刑满释放后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可按规定的规范继续享受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