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聘用无证大夫如何处置
诊所聘用无证大夫,诊所应立即停止无证大夫的执业活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与处置。
1.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能用非卫生技术职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一旦发现诊所聘用无证大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时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若情节紧急,还可能面临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严厉处罚。同时,若因无证行医导致病人损失,诊所还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无证行医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针对无证行医的处罚标准,主要依据《中国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及《刑法》的有关规定。
1.具体而言,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同时可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若情节紧急,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获得大夫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紧急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导致就医人紧急身体损害或死亡的,处罚将愈加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