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拒绝患者违不违法
大夫拒绝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特别是针对危重患者的状况,是违法的。
1.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及《医师法》第二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患者应当立即抢救,而医师对急危病人需要采取紧急手段进行诊治,不能拒绝急救处置。
2.这意味着,大夫在面对患者时,尤其是危重患者,其拒绝提供救治的行为不只违背了医疗行业的职业道德,也触有法律条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大夫拒绝患者的法律后果
找法网提醒,大夫拒绝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尤其是对危重患者的救治,其法律后果是紧急的。
1.大夫可能面临民事责任的追究,包含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由于大夫与患者之间形成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大夫拒绝救治即构成合同违约;
大夫的拒绝行为也侵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需承担侵权责任。
2.在民事责任竞合的状况下,患者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责任需要大夫赔偿。
3.大夫的此类行为还可能遭到行政处罚,如吊销执业证书等,情节紧急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大夫行为属紧急不负责
大夫的紧急不负责任行为,不只违背了职业道德,也触有法律法规。依据有关规定,以下行为是大夫紧急不负责任的范畴:
1.擅辞职守,致使患者没办法得到准时救治;
2.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医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放纵患者病情恶化;
3.未经批准擅自拓展试验性医疗,将患者作为试验品;
4.紧急违反查对、复核规范,致使医疗差错或事故;
5.用未经批准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风险患者健康;
6.紧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进行非法或违规诊疗;
7.与其他紧急不负责任的情形。
这类行为不只可能致使患者遭受非必须的痛苦和损害,还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