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常在合同中约定向违约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其实是在约定管辖法院,如此的约定是不是可行?
最高法院对民事诉讼法的讲解规定,依据管辖协议,起诉时可以确定管辖法院的,从其约定,不可以确定管辖法院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管辖。
上述约定能否在当事人起诉时确定管辖法院?
其实是不可以的。
由于哪一方违约是人民法院对实体审理的范畴,还没进行审理,怎么样确定哪一方违约呢?确定不了。
所以,如此的约定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约定不明的情形,应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所以,在签订合同对管辖进行约定时,必须要明确具体,不然就没办法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