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嫖娼未成年少女法律责任?

www.boxila.com 2024-10-23 刑事辩护

1、嫖娼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女:假如嫖娼的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少女,那样嫖娼职员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最高处罚是15日拘留和并处五千元罚款。因嫖娼而被处行政处罚只能有行政处罚记录(违法记录),没大家俗称“案底”的刑事记录。


2、嫖娼时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依据前述规定,假如明知嫖娼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即便他们自愿,也构成强奸罪。


3、嫖娼时不了解他们未满十四周岁:嫖娼职员有时候在主观上不是想要嫖娼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加上有些卖淫女身材和相貌比较早熟,很难从外表加以判断年龄。对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拟定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第十九条的规定“了解或者应当了解他们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推行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们是幼女。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推行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们是幼女。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情况、言谈举止、衣着特点、生活作息规律等察看可能是幼女,而推行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们是幼女。”

综上,嫖娼时未满十四周岁幼女是不是构成强奸罪,应以嫖娼职员是不是了解或者应当了解他们是不满十四周岁,假如不了解则不构成强奸罪,应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


4、嫖娼不满十四周岁幼女不发生性关系:在国内司法实践中,强奸罪使用“插入说”作为定罪的规范,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阴道内为犯罪既遂;而对于奸淫幼女,国内则使用“接触说”,即只须接触到十四岁以下的女生生殖器,即可认定为强奸罪。假如嫖娼幼女,但不发生性关系,只须求该幼女用口、用手或其他辅助工具来达到嫖娼者的性需要,依据公安部在2001年的批复,即便没直接的性接触,上述行为也构成卖淫嫖娼,所以,嫖娼者也会被处以最高15日拘留和并处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谈恋爱且发生性关系:不管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是出于卖淫还是正常谈恋爱的状况,而和男士发生性关系,即便是自愿的状况下,该男士假如明知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14周岁以上),也构成强奸罪。但,若是谈恋爱后,该男士需要他的未满十四周岁女朋友用手、用口或其他不接触女人性器官的方法满足他的性欲,因为不是卖淫嫖娼行为,不适合认定为犯罪。

Tags: 刑事案件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