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用口头语言做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需要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合同使用口头形式不需要当事人特别指明,在实质经营过程中更是很常见。但凡当事人没约定,法律没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合同。都可以使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需要证明合同的存在与合同关系的内容。由于口头合同很难取证,不容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口头缔约,尤其是不可以即时清洗,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不承认合同成立、不承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但,采取口头形式并非说没任何凭证,商店的购物发票、小票等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但不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书面形式。所以,订立标的额较大或者不可以即时清洗的合同时,最好使用书面形式。企业订立口头合同时要审慎,必须要注意订立合同的机会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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