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交易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交易或者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静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交易或者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交易或者偷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交易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照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