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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忽然过世,欠款如何解决?

www.gddmjj.com 2024-09-11 债权债务

债权是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后可以持借条等凭证向借款人追讨欠款。然而在此类诉讼案件中,借款人总是面临着以下两方面的法律困境:

1、信息不对称。原本处于原告主体地位的出借人去世,现由其继承人作为原告进行诉讼,这意味着借款人所面对的可能是其完全陌生的出借人,也会对于借条外的其他事实一概不知,导致了当事人之间对借款及归还事实的断裂,致使案件事实没办法查明。

2、举证困难。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大多无第三人的参与,无论是借款、还款都在两人之间完成,特别是金额不大的借款,当事人之间常常以现金往来为主,且极少留下书面收据。因出借人去世,原本可以直接确认的事实,则需要借款人自行提供证据证明,这类都为还款举证增加了困难程度。即便借款人有证人作证,但其证明效力容易优惠扣,致使败诉风险。

针对以上法律困境,出借人及借款人,该怎么样防患于未然

1.准时倡导债权或按约履行债务。

出借人应当准时行使权利。根据约定的还款时间准时向借款人催讨借款,并尽量留存催讨凭证,以免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由此丧失胜诉权。如知道借款人死亡,应尽快持借条等债权凭证向借款人的继承人倡导债权。假如借款人的遗产尚未分割,可以和其继承人协商先以遗产偿还债务、然后再行继承;假如其遗产已经被分割继承,可以需要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的,准时向法院起诉,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或扣押相应财产。

借款人应根据约定的借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如拖延还款,一旦出现出借人死亡的状况,并不意味着借款就不需要归还,相反,假如已部分履行,也会因缺少证据而很难自证。所以在出借人怠于催讨时,借款人应主动履行;如暂时不可以按约归还,也应向出借人说明事由,并获得相应展期。

2.明确约定借款事情。

涉及自然人的民间借贷,必须要出具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并在借条上写明借贷双方的名字等身份信息、联系方法与借款的金额、时间、作用与功效、借款利息、还款时间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等。最好有基层组织、亲属或双方一同的朋友等第三方予以见证,并在借条上签字确认,如此一旦日后发生争议,更有益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

3.保留出借及还款凭证。

现在电子支付已被广泛应用,出借及还款应尽量地选择网银、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法,使支付留痕、查找便利。借款人如通过现金还款的,应准时让出借人出具收据或通过短信、微信等电子信息确认收款事情。

Tags: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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