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比较要紧的一件事情,会花费大家很多的精力财力投入,所以大伙必须要小心对待,买房签协议的时候必须要了解明确里面的内容,这可都关系到大伙的切身利益,应该注意条约细节以免损害自己利益。本文就为大伙汇总了最全的买房签协议需要注意的地方,期望可以帮助到你。
买房签协议步骤:
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开发商下载网签协议,双方进行签协议,购房者交首付——开发商将首付款打到房地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公告购房者第三签订备案合同——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地产局审核盖章——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买房签协议需要注意的地方:
1、第一看开发商是不是拥有“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用证,第五是产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用证和产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子管理局核发的。
那样如何看待“五证”?交给你一种办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问题,尤其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询五证的时候必须要看原件,复印件比较容易作弊。签协议前,要看了解你所预购的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以后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必须要参照最好是使用且不要随便修改《文本》,并根据文本中所列条约认真填写,知道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便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即使不少人都如此做,但这并不是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肯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特别不利。最好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绝对不能粗心啊!不然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要查询开发商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询开发商是不是具备该房子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出货用许可证》。
4、买期房应该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去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5、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子用权即实物出货;另一层是房子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6、签约时应该注意房子水平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产品住宅品质保障书》和《住宅使用详解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情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与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怎么收费。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慎防范有的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买卖公平的条约,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这里指的违约包含:签约后购房者需要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需要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越约定幅度;水平不符合需要;办理过户流程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买房签协议补充协议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交易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总是是房子购买合同里没约定的事情一般在补充条约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约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情比房子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要紧,由于补充条约是依据不一样的项目的不同具体状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约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1、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
2、明确房子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由于购销合同里一般没说多久把产权证办下来,这一般在补充条约里约定。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目前买房一般需要按揭,确实有些状况下按揭没办下来,没办下来是什么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是什么原因,也会有房产开发商是什么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是什么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假如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目前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的开发商常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了解,不只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地方。目前有不少赠与这个,赠与那个,事实上有些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将来渐渐的房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样就需要对装修的规范明确。譬如说装修的规范不要笼统的想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清楚、含糊的表述,必须要明确用哪个品牌,甚至包含颜色等。
6、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公告之后,常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子,譬如说用户电什么的,但一旦退房是因为开发商是什么原因,需要写明开发商是哪种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含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买房签协议需要注意的地方律图我们就和大伙推荐到这里了,期望对你有所帮助,在你买房签协议的时候能凭着今天获悉的常识防止非必须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