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合同解除后要双倍返还定金吗
定金合同依法解除时,定金是不是加倍偿还看缘由。收定金方违约,须双倍返还;付定金方违约,无权索回;非双方过失的客观原因致使解除,收定金方应全额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定金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是什么
关于定金合同诈骗罪的特点,一般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些目的,在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每个环节上,通过编造不实状况或者掩盖真实真相的手法,诱使他们当事人陷入错误认知并出货财产,从而达到犯罪所需的特定金额所引发的法律问题。而对于其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了行为人是不是存在欺诈的主观意图、是不是真的地履行了合同义务、与由此致使的经济损失程度等等方面的考量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不真实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没实质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办法,诱骗他们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收受他们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办法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的。
3、定金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样的
在判断是不是构成定金合同诈骗罪时,一般需审慎考虑以下几个至关要紧的原因:
第一,行为人需要具备明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这也就是说他自始至终就没进行合同履行的真实计划,而只是出于欺骗他们的目的获得定金。
第二,行为人会采取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方法,使得受害方产生误解,进而签署定金合同并支付定金。
最后,诈骗金额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别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不真实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没实质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办法,诱骗他们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收受他们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办法骗取他们当事人财物的。
定金合同解除后,是不是双倍返还定金要看解除是什么原因。若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无权需要返还定金。若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致使合同解除,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将定金返还给给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