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法律上的规定,征地补偿是有明确标准的,一般不可以自主协商补偿款。现在国家征地补偿暂时没具体统一的规范,但《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了计算补偿的办法。你家的土地如果被征收征用了,那样你可以根据下面的赔偿标准: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是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是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目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个人占有耕地的数目计算。
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就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青苗补偿费与附着物补偿费,是根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的具体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4、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规范规定。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6、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可以使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生活质量的,还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不过,你如果对征地补偿不认可的话,你可以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假如他们协调不成功的,你可以需要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但,你应该注意地是,若是非正常征地的,那你可以采集有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最后,实践中的征地补偿虽不是一致标准,但只须你的补偿连最低标准都达不到的话,那样就应该注意一下了。如果你们之中有好几个都遭到不对价的征地补偿的话,那样建议可以联合起来找个专业律师代表你们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