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普宁市某涂料企业的负责人接到揭阳中级法院实行法官划拨的执结标的2600多万人民币时,禁不住连声“感谢法院、法官!”。这是揭阳中级法院实行局法官不辞辛苦三赴上海、耐心细致做工作得来的。它标志着揭阳首宗互联网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获得了好的社会成效。
据《揭阳日报》报道,普宁某涂料公司作为某太古漆油公司进入内地市场的合伙人,以国内进口商/分销商和提供商的身份为**公司营销推广商品,以助其最大范围地占领国内市场。截至1998年止,业经某**公司认同的零售点就达100多个,分别在普宁、上海、北京、大连等地设立了仓库,形成了相当规模的零售互联网和供货保证。正当普宁某公司经过十几年的经营,拟通过打造的互联网收回投资并期望为其带来利益的时候,**公司也感到互联网建设已具相当规模,遂于1999年3月在上海设立了我们的公司后更名为某涂某漆油贸易公司,并以降低假货、环节等为由,单方面拟定了新的销售政策,即:从1999年4月1日开始,**公司有权逾过香港转口商直接向其设在上海的公司供货,在没任何补偿的状况下,**公司取代了涂料企业的国内进口商/供货商资格,把涂料公司降为批发商,终止了对涂料公司供货商的委托;且在实质动作过程中,通过将部分是涂料公司互联网中的授权代理提高为省级批发商和限制涂料公司工作地区的办法,强行瓜分涂料公司无条件需要原作为涂料公司互联网中的顾客直接与**公司签订供货合同。
1999年8月5日,**公司致函涂料公司,以涂料公司所属的上海和**公司未与其**公司签订合同为由,停止向涂料公司供货。至此,**公司不单全方位占有了涂料公司建造的销售互联网,而且连涂料企业的批发商资格也被取消,剥夺了涂料公司对所属互联网的供货权。
十日,普宁某涂料公司以**公司和**公司违反代理销售协议为由向揭阳中院提起诉讼。
,揭阳中级法院对涂料公司与**公司、**公司互联网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广东高级法院18日作出终审判决:1、**公司应偿付给涂料公司库存商品和超期报废商品的款项人民币12001353元及利息;2、**公司应赔偿涂料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755590元;3、**公司应赔偿涂料公司仓库津贴成本损失478万港元;4、**公司对以上各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公司、**公司没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涂料公司12日向广东揭阳中院申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