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上海某产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看诉讼时效
在上海,产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遵循民法典的规定,一般为三年。但具体状况需要依据合同条约和案件的具体事实来确定。
在处置产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诉讼时效起算点:诉讼时效一般从当事人了解或应当了解其权利遭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假如合同约定了交房日期,而房地产公司未能如期出货,那样诉讼时效可能从约定的出货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合同中的违约金条约:假如《产品房交易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法院一般会依据合同条约来断定。假如约定的违约金支付条件未满足,法院可能不支持购房人关于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合同变更的效力:假如在办理产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房产公司单方面更改了合同条约中关于违约金标准的内容,这种变更一般不会产生合同变更效力,违约金标准应遵照刚开始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
一房二卖状况:在处置一房二卖状况下的合同履行问题时,可以从产品房交易合同的缔约真实性、签约时间顺序、付款程度、合同备案状况、不动产的占有事实、预登记状况等方面进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