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的法律特点
从先诉抗辩权的功能上看,它具备防御性与阻却性。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如从保证人的角度察看,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权人行使请求权时才能对抗,如债权人并不可以使请求权,保证人便不能主动对抗。所以,此项抗辩权在于防御,而不在于攻击。
从先诉抗辩权与主债权或主债务的关系上看,它具备独立性与专用性。这也可以从两方面察看:一是从与主债权的关系来看,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自己不必有对债权人的债权存在,仅对于债权人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这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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