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怎么样分割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同债务的认定:依据《中国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讲解,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若是为了满足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或一同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一般被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这意味着,即便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但假如用于夫妻一同生活或一同生产经营,则应视为一同债务。
债务的清偿责任:对于一同债务,夫妻双方均有责任进行清偿。假如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该债务完全由另一方承担的状况除外。
离结婚以后的债务处置:离婚时,原为夫妻一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一同偿还。假如一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法解决剩余债务问题。
特殊状况下的债务处置:假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明确的书面协议,规定了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责任,这种约定一般会被尊重。但,这种约定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举证责任:在涉及夫妻一同债务的纠纷中,一般需要债权人我搜索到的资料证明债务的性质及其作用与功效,以确定是不是是一同债务。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分割应基于债务的性质、作用与功效与夫妻之间的约定来决定。在没特别约定的状况下,为满足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或一同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债务,一般被视为一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一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