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出家拆迁还能分房吗
户口迁出家拆迁,还可能分房,具体规定如下:
1.假如户口已经转出,且拆迁政策是根据户口进行安置的,那样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分得拆迁安置房的。由于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总是以当地户口为准,户口迁出意味着失去了这一资格。
2.若户口迁出是由于上学等临时缘由,且目前户口还挂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上,则可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在户口迁回后,是大概分得拆迁安置成本的,需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来确定。
3.假如户口迁出后不想迁回或已经转出集体户口落在其他地址了,那样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不可以分得拆迁安置房的。
由于此时已经失去了与拆迁区域域内的户口关联,没办法享受有关的拆迁安置政策。
2、房子征拆的详细步骤
房子征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遵循肯定的步骤和规定。详细步骤如下:
1.拆迁单位需要向房子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子拆迁管理部门获得拆迁许可证。这是进行拆迁工作的首要条件和基础。
2.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子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子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情,以房子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这一步骤是为了让被拆迁人准时知道拆迁信息,做好相应的筹备。
3.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准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讲解工作,确保被拆迁人知道拆迁政策、安置策略等有关信息。
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需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补偿方法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址、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法和过渡期限等事情,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假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办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子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子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你,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子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