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使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需要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网络等信息互联网发布的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他们选择该产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及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他们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质出货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越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质出货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及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买家在互联网提交订单后,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买家的义务为按时付款。若买家在支付定金后未能支付尾款,即未能履行付款义务,会致使合同没办法履行,构成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使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需要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网络等信息互联网发布的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他们选择该产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他们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质出货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越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质出货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