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上海
在上海,当劳动合同达到第三次不续签时,没赔偿,补偿标准如下:
1.用人单位需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3.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假如劳动者主动提出续签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则此行为被视为违法。在此状况下,用人单位需根据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上海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规定
找法网提醒,在上海关于第三次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规定,主要遵循《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条约。
1.当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两次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后,若第二次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到期,且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2.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终身合同,用人单位在合法理由下仍可以解除双方的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3.若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状况下拒绝续签,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样补偿
当劳动合同到期且双方未选择续签时,补偿方法主要取决于不续签是什么原因。若因劳动者个人缘由致使合同未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单位是什么原因致使合同未续签,如用人单位拒绝续签或提供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合同,则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参照上述所述,即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