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职可以提前看合同吗
未入职前,劳动者确实可以提前查询劳动合同。这是一个合理且有益的举动,能够帮助劳动者趁早了解将要打造的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条约和条件。
1.劳动者可以与单位的具体员工协商,需要提前查阅劳动合同内容。如此做不只能够帮助劳动者对马上从事的工作有更全方位的认知,还能在一定量上防止日后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2.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打造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便已打造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因此,提前查询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反而体现了劳动者对自己权益的关注和保护。
2、未入职看合同的法律依据
找法网提醒,未入职前查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中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1.第十条明确指出: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最迟签订时间,即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2.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依据第八十二条,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这一规定为劳动者提前查询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打造前的知情权。
劳动合同的特点及必要性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载体,具备其独特的特点和必要性。
1.劳动合同的主体具备特定性,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存在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这种特定性确保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有序性。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备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体现了劳动关系中的等价有偿原则。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是用人单位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这种对应性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劳动合同的客体具备单一性,即劳动行为。这意味着劳动合同的核心是围绕劳动行为展开的,体现了劳动合同的本质特点。
4.劳动合同还具备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点。双方就劳动合同条约达成一致建议后,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需依据劳动者劳动的数目和水平给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则需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
5.劳动合同总是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如社会保险条约和福利待遇条约等。这类条约的设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物质利益,体现了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和人文关怀。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特点和必要性不容忽略。它不只规范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