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行纪人根据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拒绝受领的如何解决?

www.biu461.com 2025-03-03 合同纠纷

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和需要为其购买的买入物,委托人应当准时受领,并支付报酬,从而终止行纪合同。委托行纪人购买委托物后,行纪人应当公告委托人领取。在约定的领取日期前,行纪人可以暂年代为保管。假如委托人拒绝领取的,行纪人没继续保管委托物的义务。经过行纪人的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委托人逾期仍不取回或者不处分委托物的,行纪人可以行使提存权。

行纪人也可以在委托人无故拒绝受领购买的委托物时,根据法定程序将委托物予以拍卖,优先受偿后,在拍卖后的价款中扣除委托人应对的报酬。偿付的成本与损害赔偿金等,假如还有剩余,行纪人应当交给有关部门提存。

Tags: 合同法 合同纠纷 其它合同纠纷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