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宣告人失踪。
2.失踪达到法按期间。
正常情形法按期限为4年,从失踪人消失的次日起算;特殊状况为2年,即由于以外事故失踪,从失踪之当日起算;因意料之外事件失踪,经有关机关证明很难生还可以直接申请死亡宣告。
例:5日甲失踪,那样最早申请甲死亡宣告之日是哪一天?
答:最早申请是6日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死亡宣告之申请利害关系人有顺序限制,前顺序人不申请死亡宣告的后顺序人不能申请死亡宣告。前顺序人申请失踪宣告而后顺序人申请死亡宣告的,法院应当宣告失踪。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爸爸妈妈、子女;(3)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4.由法院进行通知。
法院在作出死亡宣告之前应当进行通知,通知的期间在正常情形为1年;特殊状况为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