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诉其他人欠债不还
起诉其他人欠债不还是一种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其程序主要包含以下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有关的证据。这类证据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起诉状、起诉状副本、身份证明材料与欠款的证据。
2.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在决定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阶段。这是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任务是审察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一阶段,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还会主持调解。
2、联系不上欠债人如何解决
找法网提醒,假如联系不上欠债人,出借人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1.可以考虑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假如了解欠债人名下有房地产或车子等财产,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实行阶段做好筹备。这种方法也可以逼迫欠债人现身。
2.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还款。只须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和联系方法,法院就能受理。因为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使用通知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3.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假如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的债务和应对的其他成本,可以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