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场地算不算开设赌场罪
关于提供场地是不是能达到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规范,需要从很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细致的剖析与评估。在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拥有开设赌场罪所应有些要件时,其中至关要紧的一点就是要看提供场合的人是不是明确知道场地将被用于开设赌场,与他(她)是不是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利益。假如提供者对这类事实有明确的认识并从中获得了经济收益,那样其行为就极易被视为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要件之一。相反地,倘若提供者是出于无意或者根本不知情于场地的实质用目的,同时也没参与到赌场的运营管理及收益分配环节之中,那样一般情况下大家不会将它行为认定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此外,还需充分考虑到赌场的规模大小、经营管理模式、涉及的赌资总额、参赌职员数目等等多个方面的原因。总而言之,大家不可以仅仅依据提供场地这一单一行为来判定某人是不是构成开设赌场罪,而是应该结合具体的主客观状况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量与判断。
2、提供场地构成开设赌场罪会如何量刑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若仅提供场地构成该罪,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情节紧急”的认定,一般会考虑抽头渔利数额、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原因。譬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紧急。具体量刑会结合案件实质状况,综合考量各种情节来确定最后刑罚。
3、提供场地与开设赌场罪认定标准是如何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具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关于提供场地认定此罪,重点在于提供场地者的主观故意与行为性质。
从主观上看,若明知别人借助场地进行赌博活动,且有通过提供场地获得利益等故意,则可能涉嫌犯罪。若只不过单纯不知实情出租场地,一般不构成。
从行为性质判断,若提供场地者积极组织、策划赌博活动,如设定赌博方法、提供赌具、抽头渔利等,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可能性大;若仅提供场地,未参与组织等核心行为,情节较轻。依据《刑法》规定,犯开设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认定需结合案件详细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
当探讨提供场地算不算开设赌场罪时,需要进一步知道更多有关要素。除去单纯断定提供场地是不是构成该罪,还涉及到很多细节。比如,假如提供场地者并不是直接获利,而是收取一些看上去适当的场地租金等成本,这样的情况该怎么样界定是不是是开设赌场罪的范畴。另外,假如提供场地者事先并不知道别人要用该场地进行赌场活动,后续发现后未准时制止,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你对提供场地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具体认定标准、不同情形下的法律责任等还有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