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前可以干什么
行为人应当将获得的财物归还给被害人,财物已经灭失没办法归还或者原物有损的,应当积极照价进行赔偿,以免引起更大的纠纷。
如果是被害人已经采取了报警手段,建议行为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如实回答案件有关问题,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
在交代案情时,行为人可以说明案件发生后采取了什么积极手段去挽回被害人的损失。
若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可以干什么
导致被害人损失的,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尽可能弥补受害人一方的损失。
假如被采取强制手段超越法按期限的,可以需要解除强制手段。
假如在侦查阶段,那样仅有律师可以进行会见,所以可以在侦查阶段便委托律师介入,知道了解案情,弄了解违反的法律法规,防止由于不知道程序和法律法规而导致更坏的后果。
假如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我们的孩子的,那样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庭审阶段
假如发现参与审理的法官、书记员、陪审员和案件有关系,那样可以提出申请,让他们回避。
对于司法员工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向法庭提出控告。
参与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好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对于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别结论、勘验笔录的内容,可以提源于己的建议。
有权参与法庭辩论,并进行最后陈述。
在参与庭审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庭规则,对司法职员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