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全方位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在技术咨询合同中,委托人的主要义务是:
1、根据合同的约定,说明咨询问题,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为受托人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除合同另有约定,承担受托人进行调查研究、剖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
4、应受托人的需要准时补充有关资料和数据;
5、应受托人的需要,对受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根据合同的约定予以保密,只有在合同没约定的状况下,可以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6、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法同意受托人的工作成就,准时支付报酬。
受托人的主要义务有:
1、对技术项目进行调查、论证;
2、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点的,应当准时公告委托人补充、修改;
3、借助我们的技术常识和人才优势,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问题;保证咨询报告和建议符合合同约定的需要;
4、应委托人的需要,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予以保密,只有在合同没约定的状况下,可以引用、发表和向第三人提供;
5、维护委托人的技术、经济权益。在合同有效期内,就相同种类技术项目与委托人的角逐者订立技术咨询合同的,应当征得委托人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