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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一般应当向承运人申报什么有关货物连输的内容?

www.models555.com 2025-01-18 合同纠纷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一般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以下内容:

1、收货人的名字或者名字。托运人在有些状况下,还应当向承运人表明“凭指示的收货人”的意思。这主如果针对在海上货物运输的状况下,托运人在出货货物进行运输时,还没确定货物给哪个时,就在提单上写明“凭指示出货”的字样,也就是承运人凭托运人的指示出货或者提单持有人的指示出货货物;

2、收货地址。这对承运人的正确运输也是尤为重要的,假如承运人不了解收货人的收货地址,就没办法在某个确定的地址出货货物,也就没办法完成运输任务;

3、货物的性质、重量、数目等内容。

除去上面列举的各种状况外,托运人还应当向承运人准确提供货物运输必要的其他状况,如货物的表面状况、包装状况等。

Tags: 合同法 合同纠纷 其它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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