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薪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成本,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成本,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成本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假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需要的,根据比率分配。
2、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企业的决议;
2、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企业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告、通知债权人;
处置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与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置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公告债权人,并于六10日内在报纸上通知。债权人应当自接到公告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公告书的自通知之日起四1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情,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能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拟定清算策略,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成本、职工的薪资、社会保险成本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的出资比率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拓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能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通知公司终止。
破产清算中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优先清偿破产成本和公益债务,之后偿还给职员补偿金,最后清偿破产人所欠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等。破产清算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同时也应该注意破产清算每一个步骤中的时间规定,获悉破产清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情以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