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矩何以成方圆,这个规矩是什么?对国家来讲就是法律,对公司而言就是规章规范。所谓的规章规范就是依据肯定的法律程序,由用人单位内部有权拟定的机构就劳动管理、劳动合同的履行及劳动合同关系双方权利和权益保障等方面,拟定的内部规范。
(一)拟定规章规范是用人单位的责任
《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打造和健全劳动规章规范,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之所以把打造和完善规章规范确定为用人单位的责任,是由于只有用人单位才能完成规章规范的拟定工作,并有能力保障其持久性和有效性。
(二)规章规范拟定需要合法
第一,明确规章规范的拟定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享有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拟定的规章规范,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该讲解规定了拟定规章规范的三要点,即拟定程序的民主化、内容的合法化、向劳动者通知。
1、拟定程序的民主化
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拟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与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规范或者重大事情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策略和建议,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一条明确了规章规范拟定程序的具体安排,职代会讨论是拟定规章规范程序的第一步,经讨论的策略和建议,用人单位应当与工会和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后加以最后确定。
2、内容的合法化
规章规范除去设计上的科学性、操作性外,内容合法化是非常重要的,即内容不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增加了很多强制性的规定。譬如劳动合同解除条件的法定化,该法禁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约,劳动合同只有符合法定解除条约时才能解除。
3、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规章规范应当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这也是劳动者享用的知情权。怎么样公示和告知劳动者,实践中一般使用以下办法:张榜公布或在用人单位的网站通知、印制劳动手册或将规章规范汇编向职员发放、组织职员学习培训,也可以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明示告知并将它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并非所有些规章规范都需要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主要集中在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与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规范或重大事情上。
因此,期望公司在拟定规章规范时,要小心为之。作为企业的律师,大家积极配合、认真审察企业的各项规章规范,为公司在法律方面云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