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交强险的赔偿规定有什么
依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交强险的赔偿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当被保险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本车职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每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依法进行赔偿。
2.对于某些特定情形,如驾驶员未获得驾驶资格或醉驾,被保险机动车辆失窃抢期间肇事,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需垫付抢救成本,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3.交强险在国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包含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成本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与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交强险理赔额度确定
交强险的理赔额度依据机动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责任状况有所不同。
1.当机动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人民币,医疗成本赔偿限额为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
2.而当机动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人民币,医疗成本赔偿限额为1,800元人民币。
救助基金的来源及用途
1.依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2.该基金的主要来源包含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肯定比率提取的资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救助基金孳息与其他资金。
3.救助基金的主要用途是在特定情形下,如抢救成本超越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等,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每人身伤亡的丧葬成本、部分或者全部抢救成本。
你还了解交强险的什么有关规定?假如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大家将竭诚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