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城市房子拆迁行为的定义是指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予以拆除,对被拆除房子的所有人或用人予以搬迁,并依据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给予相应的补偿的活动。拆迁律师提示:城市房子拆迁行为与征地拆迁行为相比,有以下四个不一样的特点:
1、城市房子拆迁的被拆迁房子坐落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子虽然可能坐落于城市规划区内,但肯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
2、城市房子拆迁的被拆迁房子对所占土地是享有用权,拆迁需依法收回土地用权;而征地拆迁的补拆迁房子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民集体所有,拆迁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
3、城市房子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推行是地随房走;而征地拆迁则是依《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推行,是房随地走。
对被拆迁房子的补偿主要依区位,作用与功效和建筑面积确定;补偿金额中区位价值是非常重要的原因;而征地拆迁时依土地价值的进行补偿。